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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 的友情
近日Facebook大熱,明白的,不明白的,上網的,不上網的,喜歡的不喜歡的都受大環境影響先開了一個account 再算。起初我也是當facebook 是friendster,有朋友add 我就accept, 也會選擇性的add 人,慢慢發現它和friendsster 不同之處是多了很多好聽叫互動,不好聽叫無聊的程式,有趣程度增加了,但也不至於很好很好玩。
直至前日,我終於覺得Facebook 很amazing。有一位朋友,早已結婚生子,多年前ICQ盛行的時候我不斷要求她安裝,她也推卻,用電郵已是她的極限;再者由於懶,忙或懶忙,我們很久也沒有連絡,我以為我們的緣份已盡;但忽然間,我看見她要求add 我。我正在驚嘆facebook 覆蓋之廣的同時,我又收到一位早已移民海外,起碼十年連一個字也沒有寄過給大家的朋友又add 我,大概是她add了我,add 了她,她又看到我, 再add我。她們倆都是我中學時代的死黨,看到她們在facebook 出現,我有失而復得的感覺;雖然,友情不再,但知道大家還當大家是朋友,已足夠。
談到facebook 與友情,facebook 的友情其實很便宜,很多十年沒有見,十年前飯也未吃過一餐的,只要一add,立刻躍身成為朋友。其實嚴格來說那只是通訊錄,所以facebook裡再有Top Friend 這個application。
Top Friend 是讓你在friend’s list 當中選一些為top friend ,好朋友。有朋友將我列為他們的top friend,先行謝過,多謝賞面。
「他是不是你的好朋友」這個問題其實很難答,一廂情願的機會很高,因為確認友情其實很難,難以量度,不能以見面頻密程度,去過幾次旅行,打過幾次牌就計算到,不同愛情,拖過手,接過吻都可算是當時的情人。朋友的定義充滿灰色地帶,很難兩情相悅,有可能你當對方是top friend,對方卻只當你是泛泛之交,每個人對朋友的定義也不同,付方和受方當然有不同的感受…
既然,每個人對朋友的定義也不同,我當他是好朋友,他當我是普通朋友,又有什麼尷尬?為什麼我要那麼在意?想通了,現在就去選我的top friend。
甚麼文案?
剛剛電視台播出大快活廣告,有一句旁白令我覺得
我好OUT。
廣告是賣那個肉醬意粉,有一句是強調個汁[好茄],
[茄肉加茄醬,茄到爆!!]
一定有人覺得冇問題, OK, 甚或好好才會出到街,
我覺得有問題是我的問題;
我都只不過想請教撰寫旁白的人,你點寫得出嘅呢?
做乜猜嘢
今天執枱頭,在一張草稿紙上看見我用鉛筆察下的
4個字─[賊猜],[SIM猜],甚麼來?是語言的迷思,
是文化的密碼,是中文的妖孽,是英文的哀號…
有一日,西裝部門來簡報,簡述某個job 的要求,
最後一句是:[sim 猜]同[賊猜]個deadline都一樣。
看著眼前的西裝,樣貌不似泰國人,又應該不是人妖,
為什麼跟我說泰文呢?
我用一個 : 「你講咩呀?」的眼神看著西裝,
她應該get 到我唔明,但係唔明我有咩唔明
我問:猜咩話? 她以一個如夢初醒的語調回答我:xxxxxxxxxxxx呀!
大家估吓究竟係乜猜?
頭條
南方舞廳唔駛研究都發現:
戀愛會致命
[本blog 訊] 「我愛你!我愛你!我愛你!」一場戀愛,
不但嘥心機嘥時間,也可索命。骨精場毋需研究發現,
本港在過去每一日都有人為情冇命,有人因為被拋棄而
自尋短見,有人因為拋棄人而被殺害。戀愛會致命因為
涉及大量腦部的處理和輸出;猜疑、嫉妒、自卑、貪婪、
推理、思念、回憶、忘記等高階思維的運用過度都會
令人失去理智。
全無徵兆 愛情隨時死亡
「事前完全冇徵兆 ,可以愛咗幾十年都相安無事,突然分手, 好多人自己都唔 信
特稿
戀愛大王:戀愛唔好太認真
曾經喺世界戀愛大賽勝出的戀愛大王錢至明認為,
久不久戀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是有助身體血液循環,
但每次談戀愛都只應適可而止,以半年為起點,
最長不過三年,而且最好事先聲明唔會同對方做人世,
免得俾對方以為愛情是天長地久的假象。
晚節不保
由六十年代開始皇后碼頭一直有著屬於皇后應有的
莊嚴氣魄,優雅姿態,幽幽的看著維港的日出日落,
永遠從容不迫,不會流一滴汗,在那裡上落船的
應該是如謝賢,嘉玲般的公子淑女。
今夜,那一群以為自己在保護皇后為的人在那裡
打鑼打鼓,用大聲公大聲地吶喊,宣讀他們的口號,
唱著不像歌的歌,跳著不美的舞,在絕食,在瞓街,
在碼頭頂裝上失儀的皇后SOS燈泡,在皇后碼頭的
牌匾上塗鴉,「皇后碼頭」變成「摩地大商場」,
「解放軍碼頭」,你告訴我他們在保衛本土文代?
這是對皇后的侮辱,皇后才不要他們好管閒事。
假如今天晚上是皇后的最後一夜,你想皇后想怎樣
渡過?
如果皇后可選擇,我想她寧願有尊嚴地死去,
也不願有一群像邪教份子但聲稱是保衛文化的
「烈士」在碼頭範圍進行不體面的宣洩民權活動。
說政府踐踏歷史文物,只顧移山填海,漠視文化古蹟,
我說凡事總有盡頭,物換星移,生離死別是自然定律,
我只希望日後憶起皇后碼頭時只會想起昔日她的
雍容氣度,能勾起點點的殖民地思憶;
可惜,一班以保衛集體回憶為名的人在破壞
我們的集體回憶。
回應不如唔應
HK
夜遊曯目,比mark lui 涉嫌抄歌更少人談論,
在普羅大眾界並沒有引起太大的反應,至少電台晨早
的峰煙節目都沒有cover。
不過,香港廣告商會作為一個代表香港眾多廣告公司
的機構,至少應該給會員,甚或公眾一個交待;
不論是厚顏地直認不諱,振振有辭誓保清譽,
好歹都叫做有一個立場。
萬眾期待,終於,出了一份[回應]。
開首即無私顯見私地重申在任何情況下廣告作品皆以
創意為首要原則,然後再用一半篇幅介紹[省靚招牌]
這個主題的理念,如何地突出本土文化,親民,
和藹可親,熱情又帶趣味性……
至於,在模特兒身上堆砌物件這個做法在70年代開如
已經有大把人用過,而製作那輯廣告時的確參考過
不少藝術作品,Philip Taledano的作品只是其中一個
被參考的例子。
究竟這份回應是回應甚麼?有人問他們[省靚招牌]的
概念來自哪裡嗎?有人問你們的作品參考過哪些作品嗎?
你們的作品是抄襲Philip Taledano 。
HK
外面的語言嗎?現在,這份回應只是閃縮的暗示他們
沒有抄,既沒有立場,更沒有理據,算甚麼?
更令人為之咋舌的是他們連這是 一套怎樣的作品也
攪不清楚,這套作品一眼睇出有濃烈的鬼佬feel,
如何有本土文化?如何親民?簡直是胡言亂語。
從這一封信解釋了為何本地廣告界的發展萎靡不振的
部份原因。
請唔請人?

我得架!
味。得
味。食過
味。知你好
味。覺一流
味。見麵
尚味。來臨
味。你老未?
愛味。老
味。嚐不可
味。精拉麵








